关于评选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的通知

时间:2008-12-01浏览:259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扎实有效地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和教学管理水平,确保办学质量稳步提升,经研究,决定对教学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价对象

各学院(部)及教务处从事教务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

二、具体安排

(一)个人自评及单位初评

2008年12月9日~12月12日。

由个人对照评价标准自评,所在单位组织初评,并将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优秀教务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表(从教务处主页下载)等相关材料于12月15前报送教务处办公室。

(二)学校评价领导小组组织评价

2008年12月15日~12月19日。

学校组织评价领导小组,对各参选人员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由校长办公会议确定。

(三)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校园网上公示五天。

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以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署名意见。教务处将及时向教学工作委员会提请复议。

(四)奖励

学校对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的教学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500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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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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