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及有关学生班级:
根据“关于学分制课程重修的实施办法”(院政字[2002]14号),现对学分制班级学生重修课程做如下安排:
一、重修课程
本次重修课程包括:各学分制班级学生2002-2003学年第二学期考核(含缓考)不及格课程,历次重修课程中考核仍不及格或尚未重修的课程,以及缺考、考试作弊的课程。
具体重修学生名单附后(2002-200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缓考不及格学生名单另发)。对重修名单有疑问的可以从校园网教务处主页下载“学生成绩更正表”(或者直接从所在系教学秘书处领取),按相关程序要求向我处学籍管理科申请更正。
二、重修安排
(一)必修课重修安排
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
1.组班重修
组班重修课程自第三周周五(9月19日)开始上课,具体教学安排见附件。
2.插班重修
随班插班重修学生自第四周开始跟班听课。此类学生可登录校园网教务处主页,进入“本学期课程安排查询”用“课程号”或“课程名称”条件检索后,根据本人本学期课程安排情况选择确定具体插班班级(插班课程属于必修课即可,即不得以重修选修课程替代必修课程,但插班课程的课程号可以不同于重修课程的课程号),并按班级填写“插班重修学生登记表”后报送系教学秘书,各系教学秘书整理汇总后在9月26日前报送我处教务管理科。
3.体育课程免听
体育课程免听,在第十六、十七周安排两次辅导,第十八周考试。
(二)选修课重修安排
选修课包括:专业限选课、公共限选课、公共任选课。
在相应选课模块中重新选修(即可以重新选修该模块中其他课程)。具体操作程序及要求比照上述必修课插班重修的相关安排。
(三)重修学期安排
课程重修学生应当按照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合理安排学习进度,原则上要求尽早完成重修课程学习,如在本学期确实因上课时间冲突或无相应开课班级等原因而无法重修的,可以在下学期重修。
附:
1.2003—2004学年第一学期组班重修课程安排
2.2003—2004学年第一学期组班重修学生名单
3. 2003—2004学年第一学期各系重修学生名单(必修课部分)
4. 2003—2004学年第一学期各系重修学生名单(选修课部分)
5.插班重修学生登记表
特 此 通 知
教 务 处
200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