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教学部:
根据教务处工作要求,从2020年4月20日开始,对各学院和教学部的线上教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内容包括:
1.教学资料上传情况(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件、讲稿等)
2.教学平台使用情况(超星学习通、钉钉、QQ、微信等)
3.教学方式与手段(直播、录播、慕课、案例讨论、研讨等)
4.课堂互动情况
5.作业布置情况(是否布置课后作业、是否及时修改等)
6.课堂出勤情况(出勤率、签到时间等)
7.教学效果
8.线上授课时间安排(是否与课表一致,原则上允许错峰调整)
备注:学校督导检查主要通过超星学习通平台来开展。若任课教师没有使用超星学习通开展线上教学,请在超星学习通“通知栏”中标注使用的教学平台、教学方式,线上授课时间等以便督导检查。
教务处督导与评估中心